
我們經常提到文藝復興時代的公民權規定:男性公民必須輪值擔任守衛,從成年開始便承擔國防義務,終生義務役直到老年拿不動劍為止。(很多老男人為了怕被看不起,會因此裝年輕低報年齡,或是宣稱自己就勇ㄟ,70歲還是一尾活龍,繼續堅持輪值守衛。)
那麼如果一個家庭裡的成年男性因故身亡了呢?一般來說在文藝復興裡,各大自由市的常見規定是如果要維持公民權,兩戶到三戶寡婦應合力聘請一個人在輪值到該家庭時,擔任守衛,這個守衛可以是其他男性公民、僕人或傭兵。如此一來,該家庭的公民權便可以維持。
當然,對於當時的小家庭來說,家中都少了一個勞動力了,即使是兩三個家庭定期合聘一個人輪值上哨,一樣是個很沉重的負擔,因此很多寡婦都會盡快改嫁,讓家裡多一個勞動力的同時,順便拐到一個人來簽終身義務役。這條規定同時也是各自由市希望間接維持城市家庭穩定與人口的方法。
原籍瑞士的著名16世紀史特拉斯堡武術家約阿希姆.梅爾(Joachim Meyer),便是跟寡婦結婚而入籍史特拉斯堡,而後取得公民權。這也是許多人推測其結婚背後的考量之一。
作者/Author:王人俊/Ralph Wang
